為深入學習新《公司法》,進一步強化國有企業干部職工法治思維,深化合規管理建設工作,針對新《公司法》修訂的熱點、焦點、難點問題,3月29日下午市礦投集團組織開展新《公司法》專題學習,集團公司本部、各子公司相關業務部室負責人等30余人參加學習。
學習內容涵蓋本輪《公司法》修訂最為重要的關于優化公司組織機構設置、完善公司資本制度、強化控股股東和經營管理人員的責任和加強公司社會責任等內容,同時結合與日常工作相關的出資形式、股權轉讓、股權回購、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等內容。
集團干部職工通過學習,一是充分認識修訂的重要意義,作為國有企業,《公司法》修訂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、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客觀需要,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、依法加強產權保護的重要措施,對于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二是準確把握修訂的具體要求,深入學習國家出資公司的特別規定和關于加強黨的領導有關規定,推進公司依法依規行權履職,規范公司設立和退出,將新《公司法》作為深化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指南。三是加快融入日常規范管理,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,優化各負其責、協調運轉、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,推進相關職能事項的調整,和新《公司法》形成無縫銜接,不斷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。
初審:梁淑雯
復審:張騰騰
終審:謝志